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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 2014-06-17 10:15:29 浏览5009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至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控制额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做好我校山东籍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评审工作是在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相应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学院的资格评审工作。
    二、贷款资格评审范围:
    2011级普通本科,2012、2013级普通本、专科山东籍在校生,含初次和再次申请贷款的学生。
    三、贷款资格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字〔2009〕2号)(附件一)要求,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工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省同一个县(市、区)。
   (四)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重病户子女优先评审。 
    四、贷款资格评审程序:
   (一)、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资格审查表》(附件二)。
   (二)、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班级内评选,符合条件者汇总提交各二级学院生源地贷款资格审核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三)、各二级学院生源地贷款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所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各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指定专人及时登录山东协和学院2014-201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数据采集系(http://loan.xszz.gov.cn/2014/LoginCollege.aspx?SchoolId=186)录入学生信息。系统登录后自行选择各自学院,初始登陆密码为88795644,请各学院登陆后立即予以修改密码。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提交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贷款资格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肃、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资格审查和人选确定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对本学院的贷款指标要进行完全分解,指标名额明确到班级。对没有获贷资格的同学,要做好思想工作。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贫困学生优先。
    (二)、对各学院上报的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各学院必须确保这些学生去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对已审核通过而未去办理助学贷款学生的院系,减少该学院下一年度各项资助指标,该学生本人不得享受本年度的相关资助。
    六、各二级学院贷款资格评审时间:2014年6月9日-6月20日。6月20日16::00前需将信息录取系统。
    七、各二级学院助学贷款分配额度(附件三)。
    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流程(附件四)。 
    九、此次采集信息的对象为山东省籍的普通本、专科学生,省外学生如需贷款请直接咨询个人户籍所在地的县教育局,请各二级学院做好传达和解释工作。
    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学习贷款相关文件,充分做好宣传工作,并在分配的名额范围内把好审核关。
    各二级学院如出现名额不足的情况,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我们将在全院范围内调配。
    本通知已上传至文件交换,提取码10020。
联系人:丁 行,电话:88795644,13583133689。


    附件一: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
    附件二: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资格审查表
    附件三:各二级学院助学贷款分配额度
    附件四: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流程
 
山东协和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一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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