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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 2016-06-20 14:26:46 浏览3685次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使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地发展,根据上机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现将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助学贷款毕业生的通知及诚信教育工作
    6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请参照《2016年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列表-山东协和学院(山东)》(附件一),通过主题班会、电子信件、电话、QQ群等各种有效方式通知相关毕业生进行贷款毕业确认工作。同时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向贷款毕业学生讲明还款责任,增强贷款学生的诚实守信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进程
    毕业还款确认工作是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对于进一步确认学生贷款有关信息,提高学生诚信意识,提醒学生按时还款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我校将有921名贷款毕业生将面临还本付息,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还本付息工作的完成情况关系到我校助学贷款工作的持续、健康、良性发展,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毕业确认工作的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开展好,落实好。各学院务必于6月30前完成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
    三、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具体操作流程
    6月30日前,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登陆类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登陆成功后点击 “个人信息变更”,逐项审核、修改、完善相关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 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确认。然后再点击页面下方的“毕业确认申请”,审核页面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申请”按钮,完成毕业确认申请。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将在7月1日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
    四、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应严格要求毕业生办理还款确认申请。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对未办理贷款还款确认申请的学生原则上不能予以毕业,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二)专升本贷款毕业生如需要申请就学信息变更,毕业前,请携带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审批通过后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如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利息自付。
    (三)学生毕业后,开始自付利息和本金(以银行的还款计划为准),每年12月20日为正常还款日。如需提前还款的,请向当地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对没有按时还本付息的学生信息将计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到学生今后的经济、信用行为(如就业、贷款申请、信用卡申请等)。同时,国家开发银行有权利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起诉违约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以便强制回收贷款。
    (四)学生毕业后要随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系统了解自己的还款时间、还款方式、还款金额等信息。若个人信息有变动,应及时登录该系统进行修改,若重要信息(如身份证号、还款卡号、还款计划)变更,应及时联系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变更确认。
    (五)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7月1日对各二级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进度进行统计,并对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1:2016届毕业学生列表_山东协和学院--助学贷款 - 20160620.xls

山东协和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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